恶意模仿、抢注与知名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,扩大注册范围,形成对知名品牌的围猎,已经成为当下部分商家获取暴利的捷径。网络上流行的一段带有调侃性打油诗:“卡丹”到处有,“狐狸”漫街走,“老人”头被偷,“鳄鱼”遍地游,全国地摊皆“Polo”。非常生动形象的表达了“山寨”品牌盛行之况。这正是中国商业不正当竞争的缩影。由于最近几年知名品牌在线下、线上的销售业绩增速明显,一些投机者甘冒违法风险蠢蠢欲动。笔者通过法院裁判文书网及知产宝数据库,以“侵害商标纠纷”为案由检索出近7000件案件,这些案件时间多集中在最近5年内。曾备受社会高度关注的New Balance VS NEW.BARUN,UNDER ARMOUR (玛)VS UNCLE MARTIAN(安可玛汀),Polo sport VS Polo Ralph Lauren商标权之争就是典型的案例。
其中以“Polo sport”为代表的,最为疯狂。“Polo sport”及其骑手图形与1968年在美国纽约注册的“Polo Ralph Lauren”及其骑手图形相比而言,绝大部分消费者无法辨明其差异,一般都会误认为“Polo sport”是美国Ralph Lauren公司旗下高端男装品牌。正是利用这种误认及其在中国的低成本优势,“Polo sport”在全国各类城市疯狂扩张与渗透。购物中心、莱斯、快闪店等到处可见,“全场2-4折”“正宗美国Polo......”等大肆宣传,购买者络绎不绝。消费者正是基于举着马球杆这个logo买单,殊不知,这根本不是“Polo Ralph Lauren”!为了进一步占据舆论制高点,标榜高端正宗美国品牌,他们不惜在北京、上海等国际大都市密集布点。在京城北京西单、王府井、赛特、首创等各大名店不乏其日日特卖的火爆场面;在魔都上海人流稍微集中的大卖场、商场中岛、甚至是南京路黄金商圈都有它的特卖旗舰店。中国的政治中心、经济中心城市各大主要商场居然甘为这类品牌大行其道赫然背书;与之价值取向近似的线上某些等低价竞争渠道,也不乏成为其合作伙伴者。